京华时报讯孙女的泰迪纳犬与爷爷的电动三轮车相撞后死亡,爷孙俩对事发经过各执一词。孙女一怒之下将爷爷告上法庭索赔2000元。近日,通州法院认为孙女证据不足,未支持其诉讼请求。 16岁的小李诉称,2013年5月,她花3000元从宠物市场买了一只不到一周岁的泰迪纳犬。2013年11月8日,她牵着小狗在村内遛弯儿,小狗在奔跑中被爷爷老李驾驶的电动三轮车撞倒并碾轧,造成小狗当场死亡。她起诉要求爷爷赔偿2000元。 老李辩称,事发当日,他是推着电动三轮车在村内道路上行走,小狗绕着电动三轮车奔跑时撞到了前轮,导致当场死亡,他不存在任何过错。老李还称,小李饲养宠物狗并未取得养犬证,不受法律保护,不同意赔偿。据悉,小李为此事曾报过交警,但交通队未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 法院认为,根据已查明的事实,小李并未举证证明老李存在侵权行为及过错,其诉讼请求证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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