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1浙江省小动物保护协会流浪动物领养协议书为了确保从浙江省小动物保护协会领养出去的动物能够坚持免疫和绝育原则,保证动物健康,减少流浪动物产生的源头,特拟订该协议。甲方(浙江省小动物保护协会救助工作委员会) 乙方(领养人): (QQ号: ) 领养动物情况: 名字: 年龄: 性别: 健康状况: 免疫: 绝育: 体态描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动物之领养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将浙江省小动物保护协会救助之流浪动物(名称)交由乙方领养。 2、甲方的权利义务: 1)在乙方接收领养动物前,提供适当的饮食及活动空间,保证其健康。 2)向乙方如实告之领养动物之健康状况、性格、爱好、生活习惯等情况。 3)协助乙方熟悉并安排领养动物到达乙方家庭后的生活。 4)为乙方领养动物提供其他必要的咨询和协助。 5)在乙方接收领养动物后的适当时间内对乙方领养情况进行了解及回访。 3、乙方的权利义务: 1)在接收前,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关于领养动物包括健康状况、性格、爱好、生活习惯等在内之真实情况,并进行初步观察及接触。 2)与家人做必要的沟通及商议,不得因家人反对、婚姻、生育、工作变动等原因抛弃领养动物。 3)为领养动物提供动物粮或自制新鲜的纯肉类食品;提供洁净的饮用水。 4)在室内提供适当的活动空间,进行家庭喂养(不得放养),并保证领养动物安全。 5)定期(成年后每年一次)为领养动物注射疫苗。(不论公猫还是母猫,必须在适当的时候完成绝育手术;公狗建议绝育;照顾好母狗的生理期,远离怀孕。) 6)在必要时,为领养动物提供必要的医疗措施。(决不可以在动物生病时放弃对动物的治疗)。 7)在接收领养动物后的适当时间内,协助甲方对领养情况进行了解及回访。 8)在无法继续领养动物的情况下,将动物交回甲方,不得未经同意而自行转交他人或将其抛弃。 4、本协议自乙方接收领养之日起生效。自生效之日起,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另一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 5、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提起诉讼。 6、本协议之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7、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分别由甲、乙双方保管。 附件:1、领养动物照片及基本情况。 2、疫苗注射证及复印件。 甲方:浙江省小动物保护协会 乙方(签字):__________ 2011年 月 日 2011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家庭地址: 家庭住址: (注:本协议是在幸运土动物领养协议的基础上改编的,浙江省小动物保护协会在此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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