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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访取证湖州非法经营狗肉的情况

2013-1-18 21:19| 发布者: 小动物保护协会| 查看: 1276| 评论: 0|原作者: ZJDB

    据湖州志愿者和爱心人士的多次举报及反映:湖州偷、毒、抢狗事件屡屡发生,除了流浪犬,偷狗贼连居民养育的宠物犬、伴侣犬、治疗犬、护卫犬等都不放过,有的偷狗贼用毒针将狗打得半死后下手偷走、有的引诱狗靠近将其勒死后拖走,稍不留意就会让偷狗贼掠走:有居民将自家伴侣狗用牵引绳栓在门前晒太阳,但眨眼间便不见踪影;有湖州市郊有一家企业有好几条护卫犬,今年已陆续被偷走了几条,据监控录像资料分析,狗贼用的就是毒标之类方法先毒死再拿走,厂部向当地公安报过案,但也不了了之。这严重扰乱了社会稳定和市民的正常生活,给广大市民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的危害。
    那么这些被偷、毒、抢的狗最后去了哪里?有一目击者告知养狗主人,他家狗让毒针毒死后已卖入餐厅,主人得知后火速赶往餐厅,与餐厅老板再三商量,最后谈好价钱将狗赎回并掩埋了结,难道湖州真的存在不合法的狗肉经营吗?
    为此,我会会同湖州的志愿者和爱心人士于2013年1月16号上午10:30开始对湖州市区进行了暗访,结果发现,问题非常严重!2个小时左右时间里,首先暗访了有关市民,特别是住在狗肉店附近的居民,反响很大,有的敢直言,但有的只是摇头躲避不敢多说,害怕惹来麻烦。总之,报怨、愤怒和无奈夹杂在一起!特别是,这样的血醒屠杀事件,对孩子和老人伤害最大!接着,暗访了2家沿街相差不到五十米的屠宰场。一家是在环城北路165号阿六羊肉店内,我们一进店门前就看到门口有被杀狗的内脏和斑斑血迹,走进店内发现地上有三包大小5公斤以下的剥了皮取了内脏的小型狗的尸体,调查人员问店主:狗肉是怎么来的?健康吗?是不是被毒死的狗?店主马上回答说:不是。是人家卖给他的,有些是人家遗弃了的狗。调查人员又问:被遗弃的狗健康吗?并要求店主打开塑料袋进行查看。啊!这么小啊!是人家养的宠物犬吧?店主马上回答:不是,是草狗。我们清晰地看到是一条已经死去的白色混血杂交小型犬,头和脚没割去。调查人员问:这是今天活杀的狗吗?店主说:是啊,我自己也买了一条,不信我就再拿一条给你们吧,他又从里面拿出一条刚杀死的狗让我们看,还说你们要的话就把他买下的让出来,以示是新鲜。走出狗肉店,我们询问了附近经营其他商品的店主,你们在这家杀狗店边,有什么感受吗?他们表示说:没办法,每天如此啊,今天早上刚杀了几条。市民向我们反映每天清晨都会被一阵阵杀狗的惨叫声吵醒!这种惨烈的惨叫声,血腥残暴的杀戮场面,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会造成严重的影响,产生负面的心理阴影,会导致孩子有暴力倾向。

   


    第二家是在环城北路新村10幢一楼店面,血淋淋的地面上悬挂着已被宰杀剥皮的冰冻小狗。调查人员看到此狗颜色不正常,问了店主,店主承认这是死狗,说是汽车碾死行的死狗,便宜点净肉18元1斤,如果要活的也是18元1斤,里面有可以马上动手杀的,并带我们去了里面的房间里,指着一个黑的塑料袋说就是这个,大概20斤重,如果要大的我们后面还有。我们走近一看,看到一只小狗被装在塑料袋里死死地捆绑着,动弹不得,只露出两条黑色的小脚。


    接着,我们又暗访了在湖州市潘家廊14号楼的第三家店,我们一进店门,服务员热情地向我们推荐菜,调查人员问:有啥特色菜吗?他们一一作了介绍,其中有一道很畅销的菜--狗肉煲。我们问:狗健康吗?新鲜吗?是药死的吗?吃的人多吗?他们说吃的人很多,问有没有检疫证,服务员说不知道有这个东西,说着从厨房端出一大盆已经烧好的狗肉,大约有20多斤左右。我们点了78元一盆的狗肉煲作为证据。



由于时间关系,我们没有继续跑别的地方,以上三家已充分说明了在湖州市内非法经营狗肉的乱象,更让我们震惊的是在湖州竟然还没有一个执法部门对这些来路不明、没有检疫的非法经营狗肉单位给予处罚和查处。这些年来,市民十分祈盼政府能管上一管,治理、规范一下。
    我会认为以上三家经营狗肉的店主,违反了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在此,请允许我们提供国家关于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保障安全食用的相关法律要求: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六)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二、2011年10月11日国家商务部会同国家质检总局等六部委发布的《关于深入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强化肉品卫生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商秩发〔2011〕第355)》的规定:(五)严防私屠滥宰肉品流入加工消费环节:质监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监督各类肉制品加工企业、餐饮服务单位和集体食堂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在采购肉品时严格查验检验检疫证明,确保所使用的肉品全部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各地要以肉制品加工专业村、肉类加工小作坊、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小餐馆、旅游景点餐饮服务单位等为重点,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使用非定点屠宰企业屠宰、无检疫检验合格证章肉品的行为。
    综上所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狗肉不得进入流通领域。首先,国家目前尚无出台狗肉的检验检疫标准;其次,很多狗来自于流浪生活(我们在金华17日发现的当街宰杀的狗,大都是宠物类,而且是中小型狗,专家分析认为基本可以判定是家养宠物和流浪狗),不能甄别是否来源于无狂犬病(安徽和江苏为狂犬病区域,诸暨市为非狂犬病区域)的地区,而我国广大的农村犬防疫基本空白,无法确保狗来源合法与否和有否防疫,就进入归市,将给狂犬病的流传带来很大的空间。根据国家《狂犬病防治技术规范》规定,狂犬病免疫属于国家强制免疫,任何犬只都必须免疫。犬只的免疫不是一次注射终身免疫,如在运往诸暨的犬只完全不能提供犬只的连续注射狂犬疫苗的真实记录;而在京哈高速公路上被动保组织和志愿者拦阻下的狗所提供的所谓经过注射吉林五星疫苗的,而疫苗的包装上明确注明:孕犬和食用犬不得使用。这充分说明了注射疫苗的犬只,不能食用。
    我们感到问题严重,调查一回来,我们及时整理汇总了收集的取证材料,立即编写成给湖州市相关管理机构的汇报材料。下午二点钟,我们出发,先是去了湖州市农业局,找到了畜牧兽医管理局,副局长徐家林接待了我们,局长认真地看完整个报告并听取了我们的介绍后,对于我们的到来表示欢迎,局里重视畜牧检疫和屠宰管理工作,针对狗肉方法经营,他们会认真对待,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非常感谢我们对政府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希望我们把有关用于取缔狗肉非法经营的法律汇编提供给他们,会长答应回去后电子文本发给局长,大家相互交换了联系电话和名片,大家认为今后大家要多联系,共同探讨了下一步的工作方法和管理办法。
    下午2点45分,我们驱车去了第二站政府执法部门,分管药品的蒋国强副局长在办公室接待了我们,我们同样承上了报告,这个副局长看了一段报告后,向大家解说这块不是由他管,帮我们打了个分管人电话,可惜分管人不在,让我们有点失望。不过我们的想法是,管理药品局长也应重视这一块的,因现在用药毒狗也是药品监督规范之内,也是湖州市药品监管的最高执法机构啊!他答应等主管这方面的局长和处长回来后,会抓紧和我们联系,当我们走出办公室时,很幸运正好见到了许宏局长,听了我们的介绍,他告诉我们他是新上任的,以前的情况不太了解,但会落实有关部门,根据我们的报告,采取措施。让我们放心,会根据我们提供的线索,现场调查,严查处罚。
    最后一站我们去了湖州市犬类管理办公室已是下午4。25分,我们得到了犬管办主任孟昭清的热情接待,会长向孟主任介绍了协会今后最近思考的城市犬类综合管理办法思路和有关其它城市犬类管理的情况。孟主任认为这对于湖州今后开展工作很有借鉴作用,希望今后加强和协会的合作,积极开展犬类管理新办法的探讨,共同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市民合法养狗、规范养狗的自觉性和科学养狗水平,进一步做好犬类管理工作。
    5点,我们结束了一天的调查取证,向相关执法管理领导汇报了我们调查的情况,圆满结束。
    希望湖州市人民政府能从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顺应现代文明趋势的要求,叫停狗肉非法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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